各二级单位、各部门:
按照党和国家相关审计法规和《上海电力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上海电力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2020年度审计处联合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完成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16项,审计对象覆盖自动化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3个二级单位原党政负责人,审计处、纪委/监察处、财务处、教务处、统战部、组织部等6个职能部门原负责人,以及学校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的7家企业的原负责人。现就做好审计结果反馈和审计整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结果反馈工作
(一)学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报告,并就做好2020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审计处一事一议,向各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或部门逐一反馈审计结果。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做好审计结果运用工作。
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以及企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干部学习审计法规,提高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增强依法依规履行经济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及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详见《上海电力大学内控制度汇编2020版》,也可从审计处网站查阅。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二级单位、部门现任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业现任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单位、本部门、本企业的审计整改工作,有关部门、企业及其人员(含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应当积极配合落实整改。要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二级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梳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举措和时间表,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要逐项落实整改举措,举一反三,巩固审计整改成效。对于审计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纠正偏差,对于多发性和重复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分析深层原因,排查日常管理运行过程的隐患和风险,完善制度和内控流程,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三、审计整改工作时限与材料报送要求
(一)相关单位、部门或企业自收到审计整改通知1个月内(2021年1月8日前)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党政主要领导要组织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并填写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事项清单(格式见附件),经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交审计处备案,并报送分管校领导审阅。
(二)相关单位、部门或企业自收到审计整改通知后2个月内(2021年3月8日前),要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并填写审计整改结果清单(格式见附件),形成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格式见附件),经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企业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整改结果报告中如有未完成事项,应提出后续整改方案,并在承诺期限内(延迟不超过1个月)再次提交整改材料。
审计处将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跟踪整改进度,适时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评估工作,并向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必要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及联合督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目录:
附件1.《××(单位或部门)××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签收单》
附件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附件3.《××(单位或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4.《××(单位或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事项清单》(模板)
附件5.《××(单位或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清单》(模板)
附件6.《××(单位或部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模板)
上海电力大学审计处
2020年12月4日